在馬丁路德發起宗教改革,除了更正教派從羅馬天主教會中分裂出來,天主教會也出現了改革的運動,並且召開了為期數十年的天特會議。會議中討論的事情,除了是對天主教會的改革外,更重要的可能是對更正教會的回應。擷取書中對於天特會議頒布的令諭如下(很有趣的,我想....當更正教也就是今日所謂的基督教會眾閱讀當中部分的內容時,會發覺與自己的信仰毫無差異):
天特會議關於稱議的法規: (取自<神學的故事>中文版第531頁)
法規九:
如果有任何人說,有罪的人可以惟獨因信稱義,意思就是,不需要其他的合作行動就可以得到稱義的恩典,並且罪人完全沒有必要準備,以及按照他的意志採取行動。願他受到咒逐。
法規十一:
如果有人說,罪人或惟獨透過基督之公正(義)的歸給;或惟獨罪得赦免而稱義,而不包含聖靈澆灌在他們心理的恩典與善行(愛心);或者也說使我們得稱為義的恩典僅是神的良善只義。願他受到咒逐。
法規三十二:
如果有人說,義人的善行是神的恩賜,以至於,這些善行不是這個稱義者本人所做的功德,或者說這人藉著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功德所做的善行......不能真的使恩典增多且得到永恆的生命;並且,假如他在蒙恩的身份中去世,所得到的永恆生命,甚至也沒有使榮耀增加。願他受到咒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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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可說是針對人的稱義這議題,神人合作說觀點的展現,而反映在教會生活上,可能就是對於他人或自我好行為的強調。
即便理論上或許我們都明白,靠善行稱義是不可能的,但我們內心或許仍隱約想要靠著自己的好行為,在累積功德的邏輯制約下,讓自己的恩典,榮耀多增加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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